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欢迎来到青岛城阳律师网 http://www.chengyanglvshi.com

更多<<专家律师

李瑞庆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主任,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青岛市资深律师。
行业任职:青岛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共城阳区法律服务行业党委委员,山东省律协网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社会任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咨询专家,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青岛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城阳区青年联合会常委,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特聘专家,青岛农业大学校外导师。
曾获荣誉: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司法行政部门先进个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城阳区优秀法律工作者,城阳区十佳律师,城阳区十佳社区法律顾问。李瑞庆律师为人诚信、办事认真、思维缜密、技能卓越,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执业多年来凭借卓越的技能创造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赞誉,并且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党政法律实务、公司法律顾问、公司股权、金融房地产、离婚纠纷等领域。
电话:1775329867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910167220
崔明玉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名誉主任、合伙人会议主席,青岛市优秀律师,城阳区十佳律师,从事律师服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极强的业务能力,在多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专长领域:刑事辩护、海事船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等。 
咨询电话:13305329886
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4100796596
金学善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从事教育和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办案缜密细致,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金融民间借贷、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
电话:13583257195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1010779797
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竭尽全力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
电话:15053214579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710295172
李斌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法律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8561300600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610892119
张勇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涉外法律、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3589320932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810521563
王涛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副主任,王涛律师毕业于山东曲阜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民商法有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研究,主要擅长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仲裁等诉讼业务与常年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个人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
电话:13061226292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李彦霞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李彦霞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离婚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电话:13156265567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码:13702201011412342
蓝恭佳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蓝恭佳律师始终秉承“诚信、执着、敬业、奉献”的原则为当事人服务,并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事侵权、商业合同、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
咨询电话:1866986916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纪颖颖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党支部委员,行政部主任,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纪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为人诚恳,做事认真,竭诚为当事人服务。
业务专长:离婚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
咨询电话:18669869375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更多<<联系我们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电 话:0532-68954386
传 真:0532-68954386
邮 箱:yuncelvshi6767@126.com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国际商务港404、406、517室
邮 编:266109
城阳律师|城阳知名律师|城阳律师网

典型案件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典型案件 >

【案例解析】房屋漏雨,买房人可否解除合同?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23-06-07 09:23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案例解析】房屋漏雨,买房人可否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17日,星辰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小凯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小凯以150万元的价格全款购买商品房一处。2020年4月,经过一场大暴雨,小凯发现卧室房顶、阳台墙面等位置均出现渗水、漏雨的现象,遂与星辰房地产有限公司协商,要求进行维修,星辰房地产公司接到维修通知后及时进行了维修,但是维修完后3个月时,遇到大雨天气,依然有窗洞周边漏水、阳台处外墙渗水的现象,小凯无法接受自己买了不到一年的房子出现如此严重的漏雨问题,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星辰公司解除商品房出售合同,星辰公司返还购房款并承担小凯的损失。
星辰公司在庭审过程中答辩,导致房屋漏雨的大暴雨天气属于不可抗力,星辰公司已在小区发布公告并积极组织人员对外墙渗水的房屋进行维修,其中就包括小凯的房屋。至于小凯所讲的大雨后又有轻微渗水现象,根据调查,该渗水现象并不影响小凯正常居住使用,因此不构成要求解除合同的条件。
【调查处理】
        经过法院调查,确定涉案房屋所涉及的建设工程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可认定涉案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且在2020年4月,大暴雨天气过后,星辰公司确定已经对房屋进行过维修,维修后,虽然后期依然有轻微渗水现象,但是经过修复可以正常居住使用,因此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小凯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虽然小凯买的房子存在渗水漏水问题令他不满,但是房屋存在的问题没有严重到“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通过维修可以解决的,因此法院没有支持其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买房是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的大事,当购买的房屋出现本案类似的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应当通过漏雨的严重程度以及漏雨的部位两方面来判断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认为,如果只是轻微漏雨,且经过修复可以正常居住使用,就不属于上述情况,买房人不能据此来解除合同,只能要求出卖人承担维修义务或者支付维修费用;但是如果房子漏雨比较严重,出卖人拒绝修复且买受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后仍然漏雨,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此外,漏雨的部位也是认定是否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重要考虑因素。如漏雨部位在卧室或者客厅,一般容易认定为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但是漏雨部位是在开放式的阳台,则不会被这样认定。
【律师简介】
        岳培培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部门主任,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荣获青岛市城阳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城阳区“三八红旗手”、城阳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城阳区“优秀普法宣讲员”等荣誉称号。岳律师擅长办理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人身伤害类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从事律师行业8年来,始终秉持“诚信服务、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真诚服务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委托人,并受到委托人一致认可和好评。法律服务电话:15726209456。



青岛城阳律师,城阳刑事律师,城阳法律顾问律师,城阳交通事故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城阳律师

分享按钮